自由工作者|Ep.01|斜槓、SOHO接案必學!可以接不到案子但不能不會簽合約

前言

雖然沒有接到案子就簽不了合約,但有時候可能連你沒做的案子都會因為合約而讓你遭殃,因此我認為簽合約這件事情的重要度在某些狀況下還是高於接案這件事情。

首先,請切記幾件事情

  1. 就算是再熟的朋友/夥伴,也還是要簽約 因為扯到錢往往六親不認,傷感情倒是小事,到時候因此要打官司才是麻煩。
  2. 沒簽約不要開始動作 這點我知道有點困難,有時候因為案件緊迫根本沒時間簽約,但是請盡量做到。
  3. 請千萬不要相信「這是制式契約」這種話 這並不是叫你要一直懷疑別人,而是提醒自己即便是制式合約也要每一條都看,因為「定型化契約」往往還是會存在著偏重某一方的狀況,如果是公司做的,那想當然多半會有利於公司這方,因此你要了解整個規則怎麼運作之後才開始合作。

我認為「簽合約永遠是簽給有問題的狀況」,合作順暢時,合約都是簽個過場、形式,也因為如此簽合約常常就被省略掉了,但是往往魔鬼就藏在這邊,因為當你發生問題之後,例如:被扣錢、領不到錢、突然多出其他的工作、圖片出來歸屬哪方等,再回頭要來求救,往往早就來不及了,要不就是沒有簽都是口頭協議(雖然法律上口頭協議也是有效的),不然就是白紙黑字上根本沒有議定,要討也沒憑沒據。


關於合約這件事情

要簽合約就得先有合約,除了一般政府機關或非營利組織所使用的合約能夠下載來用之外,有預算的話當然還是請律師幫你擬一份專業的合約,但如果沒有預算怎麼辦呢?至少你要有個底稿,就算文字不是很專業的法律用字也沒關係,但裡面規範的事情要有下面幾個:

人:要簽約一定有對象,裡面一定要記載當事人的身分及資訊,在合約裡面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種人:當事人、關係人、第三人,依據關係的不同,適用合約的條款範圍也會不同,在自由工作接案當中,常用的就是當事人。 今天要出來簽約的人不能是個阿貓阿狗路人甲乙丙丁,除了法律上要有行為能力之外,也需要和案件有關係,不然就是人頭戶的概念了,所以如果簽約時看到合約上的名字不是跟你聯繫的人(代理人)可以問一下(大多時候是公司負責人,小心一點的話可以直接google公司名字進行確認)。

事:做什麼事情、可以拆分成哪些工作階段、細項列出來的話會是哪些事情。以平面設計來說,一個簡單的設計案件可能包含:概念發想、草稿繪製、上色、校正修改、完稿等流程。

  • 概念發想:到底要提幾個概念?最終選幾個?什麼時候要交?
  • 草稿:數量、尺寸、交件時間、修改次數、客戶要不要提供素材
  • 上色:同上 – 校正修改:可以修幾次
  • 完稿:給什麼檔案、何時交、怎麼交檔

時:一般常見如:交件時間、案件結案時間、繳款時間、修改時間等,而在一份正式的合約中會有兩種時間:實質上時間點及形式上的時間點。

實質上的時間點基本上就是跟你要做得事情有相關的,交件、製作工期等。 -形式上的時間點則比較像是為了合約本身,包含四個時間點:(1)制定的時間(2)簽署的時間(3)生肖的時間(4)解除或終止的時間,其中又以後三個較為常見。

除了對工作本身的規範之外,對合約本身效力的規範也是需要的,不然簽了一份合約雖然工作只做一個月但實際效力卻延伸到三年之外,這就跟賣身契沒什麼兩樣。

地:是否要去指定地點?交件地點?執行案件的地點 上述三項可能是最常碰到的事情,如果都是線上作業還好,但一但有牽扯地的部分,就有另一個交通的部分要處理,舉凡包含怎麼去(你載/自己去/有人幫你叫車但自己去)?費用是否包含其中?交件的話地點要給誰、人在哪等? 最核心的概念就是寫得越詳細越好,只要有寫出來,就有被保障到。

但如果你跟我一樣懶,上面也看不完,至少一定要有這五點!!!!!!!

  • 你是誰
  • 他是誰
  • 你做什麼事
  • 他做什麼事
  • 有問題糾紛誰負責

要自己製作一份簡單的合約書?

這邊我找了一些資料,最終找到一個我覺得比較容易上手的:「編年式寫法」 基本上按照「事件發生的時間先後順序」來安排合約條款的寫法,邏輯上就是今天有一個需求,因此找了人來合作簽約,簽約之前要先確定合約裡面提到的名詞,確定完之後開始議定詳細執行的內容、時間等,最後如果順利完成了,要怎麼付款;如果沒有完成或是出事了的話,該怎麼辦。

通常出現的樣子會是:開端(當事人名稱、前言、定義條款內的名詞等等)+中段(依照時間先後順序編寫的主要約定事項,如:什麼時間要執行的項目)+尾段(收付款方式、糾紛處理等)。


簽合約時還要注意什麼

  1. 但書的出現:請格外小心 多半一份合約裡面一定都會有類似這樣的一句話「但…(以下省略數十字),不在此限。」,當你看到但書出現的時候請格外小心,因為如果你發生了合約中沒有的狀況,而且對方又有但書保護,那這樣很有可能你就要自己負責。
  2. 付款小細節不要漏掉:如果是ㄧ個年度的案子,客戶以每月給款的話,請記得正確寫法應該是:「款項共分n期付款,分別於OO年O月OO日電匯付款x萬元、O月OO日電匯付款n萬元…。乙方則須於OO年O月OO日前開立第一期款發票金額n萬元未稅並送達甲方、於OO年O月OO日前開立第二期款發票金額n萬元未稅並送達甲方…。」 沒有開發票的過程的話就自行省略,但大部分的自由工作者們也知道,很多案子不是做完就可以馬上領到錢的,快則完工日+30,慢到完工日+60都有可能,因此如果沒有標注好日期,僅以口頭約定的話常常會有認知上的差異。
  3. 如果客戶拿著你的東西去問別人談案件時:客戶怕自己被洩露,我們也怕自己花耗費多時的精華被客戶拿出去給別人,所以如果你擔心這件事情的話,你可以在信件中註明「不得複製、重製、公開散佈、轉載或洩漏於他人」。 千萬不要小看缺德的客戶,真的就是有那種問你問一問,拿著你的東西去找其他人做一樣的事情,等於你的心血就被剽竊了,這對於靠腦的自由工作者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威脅,重點是這種人還真不少。
  4. 財產權移轉的問題:這個可能比較少見,因為大部分接案的時後,簽約多半是一次買斷,都會直接把著作財產權移交出去,而作者本身則是繼續享有著作人格權。但如果你的狀況是他買下你n年財產權的使用,那合約上就要多注意是否有寫到「續約」的事項,意即如果沒有要續約,那麼對方就不能使用該物件,必須回歸到創作者身上,之後要再使用就是要再聯繫創作者,這個點發生的機會並不高,但有時候沒有註明的話這樣的灰色地帶有時候會讓人覺得很困擾。

最後,總結以上自己的經驗跟網路上的資料,自由工作者最常見的狀況多半是「工作內容不符」、「領不到錢」兩種狀況,大家在簽約的時候請格外注意這兩個部分,如果合約中沒有註明的工作內容,另外要增加的話,理論上是要收費的,當然有時候我們會給個彈性,但請永遠和你的客戶建立好界線,如果再多做哪些事情就必須額外收費等,不然就會變成肥皂劇,怎麼樣也收不了尾。 而收不到錢這件事情,解套方法是你可以談先收訂金,再收尾款或是按照比例繳款,例如畫到線稿要收全案金額的40%,如果是已經上色的話就要收80%等。

當然很多時候合約是死的但合作是活的,這完全可以理解,因此適度的調整空間也是很重要的事情,但這就端看你和業主的默契及認識程度可以到哪了。

以上,希望這篇也能對大家有幫助,接案過程也不會遇到雷案主,然後自己不要成為雷接案者,祝大家接案順利開心發財。 如果有任何寫錯的地方,請大家在下方指正我,互相交流,非常感謝。


努力載入中…
恭喜你完成這個艱難的任務

資料來源

http://www.joinlaw.com.tw/article/show_article.php?id=37

https://www.tkbgo.com.tw/tkbtl/toIndex.jsp

https://medium.com/@makaroveiluete/新創企業內控工具包-現代創業需要現代手段-新創懶人包-01-70d36838b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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